食神
十神 · 我生
我生十神
词条释义
我生而同阴阳者。主口福才艺、宽厚之德,古人谓之「爵星」;亦主女命之子女。
关键词:才气·福寿·温和
源流与名义
我生而与我同性者,谓之食神。甲日见丙、乙日见丁、丙日见戊、丁日见己是也。古义取「食」为啗养、「神」为灵秀:我之气泄于外而生养他物,其气纯粹不杂,故命书尊之曰「爵星」「寿星」,又以其能生财、能制杀,谓之一星而兼二用。
食神与伤官皆我之所生,所以分善恶者,在阴阳之同异:同性之生,其情专、其气和,故曰食神;异性之生,其情激、其气锐,故曰伤官。一主口福才艺而安厚,一主声名技巧而凌轹。
查法
食神取我所生之同性。下表列十日所见;地支见其所藏者亦作食神论(如甲日见巳中之丙)。
- 甲日:见丙(丙属阳火,我生而同性)
- 乙日:见丁(丁属阴火,我生而同性)
- 丙日:见戊(戊属阳土,我生而同性)
- 丁日:见己(己属阴土,我生而同性)
- 戊日:见庚(庚属阳金,我生而同性)
- 己日:见辛(辛属阴金,我生而同性)
- 庚日:见壬(壬属阳水,我生而同性)
- 辛日:见癸(癸属阴水,我生而同性)
- 壬日:见甲(甲属阳木,我生而同性)
- 癸日:见乙(乙属阴木,我生而同性)
食神喜身旺、喜有财以泄其秀,忌偏印夺之(枭神夺食),忌太露无收。
吉凶辨析
食神为福,在其厚而不锐:主口福、饮食、才艺、教化,亦主心性和平、遇事有转圜。古谓「食神有气胜财官」,盖身旺食秀、又能生财,则不必营求而自给。
食神之用有二:一曰生财,我生者食伤、我克者财,食神通关,则比劫之气亦能化为财,故身旺有食神者不惧比劫争财;二曰制杀,七杀之刚暴,遇食神则受制,是谓「食神制杀,英雄独压万人」,须身旺杀浅食有力,方为贵格;若身弱杀重而食又泄身,则制杀不成转以泄气,反为劳瘁。
其在位:在年月主祖上宽厚、少年得食力之荫;坐日支主配偶能养我、性情相得;在时柱主晚福、子女贤而能养,亦主其人有传述教化之事。
宜忌参考
宜
- 身旺食秀者,宜以专业、技艺、饮食文教之业立身
- 有杀而食能制者,宜担险任事,宜竞争性职务
- 食神生财者,宜以口碑、作品、教学累积收入
忌
- 忌偏印贴身夺食:主志业中断、生计受制
- 忌食神过多而无财可生:泄身太过,主劳而少获
- 忌身弱食旺更遇行财官之地:多思少力,宜先固本
现代语境
食神于今最切者,是「可持续的输出」:能把手艺、文字、饮食、教育变成他人之养,又能不与人争而自获利。枭神夺食之戒,于今则读作:外来的干预打断了自己的产出节奏。
常见误解
- 「食神就是福气,见之即吉」:身弱食旺则泄气,反主劳瘁多思。
- 把「枭神夺食」当定数:须偏印与食神同柱紧贴方论,隔位或见财制枭则不作此断。
- 以为食神只主口福:其生财、制杀二用,才是格局上的大病小药。
使用贴士
忌偏印夺之(枭神夺食)。
关于「十神」
十神者,以日干为我、推五行生克而得之名也。生我印、我生食伤、克我官杀、我克财、同我比劫,各分阴阳而异其称。八字论格、取用、断六亲,皆自十神出,是为子平之纲。